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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2018届毕业生重修管理工作的通知 湘城院发【2018】16号
2018-04-18 15:31  

 

为进一步加强重修各环节的质量管理,确保教师教到位、学生学到位、管理管到位,促进学风、考风的根本好转,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18年上半年开始,进一步加强重修管理工作,毕业生课程重修考试只进行一次,取消毕业前的第二次重修考试,并对2018届毕业生的重修做出如下规定与要求。

一、重修报考要求

由于首次取消毕业生毕业前的第二次重修,2018届毕业生重修报考科目数为8门(理论课和实践课均可)。学生须在学校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工作,逾期不再补报。

二、重修考核要求

重修分理论课程重修和实践课程重修。理论课程重修考核要求:学校安排集中开课和跟班听课、集中辅导答疑两种重修方式;学生必须参加学校教务处组织的统一重修考试,成绩由重修课程学习的平时成绩和重修考试成绩加权平均。实践课程重修考核要求:考核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采用集中辅导答疑方式,评分应有依据、客观公正。

三、重修质量保障措施

1.推迟考试时间

为了给2018届毕业生充裕的时间重修学习,确保重修质量,重修考试时间推迟至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登陆智慧校园和教务处网站查询。

2.重修开班要求

重修人数10人及以上课程进行开班授课,开课时间为每周的周六、周日和晚上。各二级学院负责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开班的安排,教务处考试与学籍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公共课的开班安排。原则上公共课安排在周六、周日的上午、下午和晚上,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晚上。

重修人数少于10人的课程,采用跟班听课、集中辅导答疑的方式进行,由学院具体安排。

3.加强授课质量

重修授课须安排教学水平高、认真负责的教师进行,以课程大纲为依据,授课内容以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为主(75%左右),适当拓展和综合。

4.保证授课时间

授课时间不少于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计划理论学时的1/3(原则上不少于8课时、不超过24课时)。集中辅导答疑的次数不少于4次。

5.加强过程管理

采用开班授课方式的教师,授课要求与正常上课要求相同。课前应准备充分,有完整的授课计划和教案;在授课过程中严格要求学生,要有考勤记录(学生必须准时到教室上课,无故缺课2次,取消考试资格,无故迟到和早退2次,算缺课1次);要布置适当作业,作业要有批改;要有重修听课笔记,笔记要有检查记载等。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出勤和学习情况给定平时成绩,学生平时成绩的给定须有据可查、客观公正。学生在选课过程中如出现上课时间冲突的课程须根据自身情况采用跟班听课、集中辅导答疑方式重修。

集团对采用跟班听课、集中辅导答疑方式重修的学生建立重修质量跟踪卡,学生如实填写跟班听课与集中辅导答疑时间、地点、任课与辅导教师姓名、主要学习与辅导内容等,教师须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情况签名。原则上采用本方式重修的学生应有不少于开班听课课时数要求的跟班听课记录和不少于4次的集中辅导答疑记录,并提供详细重修听课记录和学习笔记给任课教师,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重修质量跟踪卡和听课记录、学习笔记等情况给定平时成绩,学生平时成绩的给定须有据可查、客观公正。

教学质量控制与评估中心安排督导查课并详实记录,二级学院安排院领导和相关人员查课,并详实记录。

6.强化学院主体责任

各二级学院应加强毕业重修的管理与宣传工作,学院经理和党委(总支)书记为本次毕业重修的第一责任人,教学副经理和学生工作副书记、相关任课教师和辅导员为直接责任人。各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制定详细的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课程的重修开课方案、辅导答疑方案及实践课程的重修组织方案,并报教务处考试与学籍管理中心备案。各二级学院应做好毕业重修学生的重修动员工作,召开动员大会。对于挂科较多的学生,学院应召开家长会,把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2018届毕业生重修管理工作的通知》传达给每位学生和家长,并签订好承诺书。二级学院的所有过程管理应有详实的记录。

7.加强考试巡视与巡查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牵头,组织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相关领导、各二级学院副书记、学校督导形成巡视工作组,加强对监考过程的巡视;各二级学院应成立经理牵头的巡查小组,加强考试的巡查,维护毕业重修考试良好秩序,确保重修成绩客观、真实。

8.加强试卷复查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对本次重修考试试卷进行普查和抽查,如试卷复查中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教务处组织专家重新核定学生的成绩,并追究阅卷教师的责任。

四、重修考试

1.考试命题

以考试大纲为依据,试题难易程度和题量适中,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部分占75%左右,综合性并有一定难度的题占25%左右。试题类型要求3-4种。非客观题应有详细的评分标准。命题原则上实行教考分离,教师不得拒绝教务处安排的的命题任务(特殊情况除外)。

2.考试制卷

命题教师必须在考试前规定时间内上传试卷到试卷管理系统,考籍中心负责所有重修课程的试卷制卷、装袋密封工作。

3.考试监考

监考教师必须是学校在编在岗的正式员工,监考教师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学校的监考要求监考。对违纪作弊学生与监考不履职教师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阅卷与登分

考籍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在纪委工作人员的监督下集中阅卷,教师只负责阅卷,阅卷过程中不得拆封。考籍中心相关人员统一拆封并登记成绩。

五、成绩评定

学生的重修成绩由重修课程学习的平时成绩加考试成绩加权平均:

学生重修成绩=考试成绩×80%+平时成绩×20%

六、毕业返校重修

学生在毕业前未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应修课程,学生不能正常毕业,毕业后2年内可通过自学、网络视频学习和自愿自费参加学校继续教育学院举办的课程培训班完成课程重修,所有应修课程成绩合格才能毕业。一年内有2次毕业返校重修考试,时间在每学期期末,具体时间安排以教务处通知为准,未正常毕业的学生密切关注学校教务处网站关于返校重修的通知。毕业后2年内未完成学业者,学籍将被注销,通过申请获得肄业证书。

七、纪律要求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妨碍、影响本次毕业重修的正常进行,在重修开课、命题、制卷、阅卷、成绩评定各环节有违纪违规的个人和集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和处分,情节严重的报学校纪委处理。对散布谣言、影响学校稳定行为的个人严肃追责。

八、附则

本通知仅适用于2018届毕业生,其余学生重修按照《太阳城集团重修管理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太阳城集团

2018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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